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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破解单一来源采购难题

来源:中国环保在线 2014-12-24
摘要:

由于缺乏竞争性,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给采购人带来了诸多困惑和难题,也倍受社会质疑和诟病。

  从笔者多年的采购经历来看,单一来源采购更多的是信息化建设项目,并以信息化业务软件完善、升级及后续技术支持与服务为最。究其原因,是因为一般业务软件前期开发项目,虽然合同中会规定业务软件知识产权(包括源代码)归采购人所有,但由于各供应商设计方案、技术架构等不一样,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和障碍,加之技术交流不畅、各方协作配合较难等,如果采取其他采购方式,改由其他供应商实施,可能会导致更大的投入。

  3大问题

  问题一:容易诱导供应商低价杀入。鉴于业务软件招标采购后,后续服务基本上都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,供应商往往采取先低价拿下项目,占领市场,形成技术垄断后,再在后续服务上漫天要价的策略。几年下来,单一来源采购合同金额比原招标采购合同金额还高,甚至高出许多倍。

  问题二:信息不对称,供应商漫天要价。由于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,供应商掌握绝对的主动权和话语权。在采购过程中,有的不诚信供应商会谎报工作量,有的供应商非常强势,摆出一副舍我其谁的姿态,或狮子大开口,漫天要价,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,基本上没有商量和讨价还价的余地。

  问题三:先干活后签合同,存在审计风险。业务软件后续服务具有连续性,一般需在年初就开始实施。而根据现行体制,每年四五月下达采购预算后再实施采购,快则年中签订合同,慢则到年底才能签订合同。这样就存在先干活后签合同的情况,甚至活干完了,还没签合同,这既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,也存在审计风险。

  3点建议

  建议一:新项目集成整合。对于尚未采购的新项目,必须进行整体设计,树立不仅是买产品、更是买服务的理念。一是从业务及技术需求开始,将需求类似或大体相同的项目,尽量集成捆绑,或进行战略规划,采取一揽子项目打包外包的形式,尽可能从源头减少新采购项目数量,进而减少后续单一来源采购。二是适当增加质保服务期,可考虑定为56年或更长,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,并通过合同约定:服务期内无论业务需求如何变化,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,效益与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。当然,这样一是给业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,要求改革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相对稳定性,业务需求变化尽量少一些;二是有关预算跨年度问题需要通过合同条款加以约定。

  建议二:老项目整合买断。即对已形成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,按供应商进行整合归类,通过与供应商谈判,商定续购服务合同期(如56年或更长时间)及合同价,一次性买断。在合同期内,无论业务需求如何变化,合同价格都不变。如果业务需求变化不大,则供应商利润相对较高;如果业务变化较大,则要求供应商通过加强管理,降低成本,保证项目实施。

  建议三:采购环节应适当前移。政府采购程序应是“项目预算—实施采购—签订合同—项目实施”,但目前业务软件后续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程序是“项目实施—项目预算—实施采购—签订合同”。原因是预算管理体制与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不衔接。笔者认为,这种情况下,除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外,更要在目前预算及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下,进行大胆尝试和探索,本着实事求是、合情合理、对项目负责的原则,让采购环节适当前移,力争解决好上述体制中的不协调问题。